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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安全政策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 資通安全政策

為使本機關業務順利運作,防止資訊或資通系統受未經授權之存取、使用、控制、洩漏、破壞、竄改、銷毀或其他侵害,並確保其機密性(Confidentiality)、完整性(Integrity)及可用性(Availability),特制訂本政策如下,以供全體同仁共同遵循:

(一) 因應資通安全威脅情勢變化,本機關同仁應確實參與中央機關、上級機關辦理之資安教育訓練,以提高本機關同仁之資通安全意識。

(二) 針對辦理資通安全業務有功人員應進行獎勵。

(三) 勿開啟來路不明或無法明確辨識寄件人之電子郵件。

(四) 禁止多人共用單一資通系統帳號。

(五) 不得私接網路(如有公務需求,需通知上級機關協助設定)

(六) 安裝上級機關規定之防毒系統。

(七) 配合上級機關政策使用網域帳號登出入電腦及系統。

(八) 應加強監督駐點廠商人員,確保符合資安防護要求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 資通安全目標

(一) 知悉資安事件發生,於規定時間完成通報、應變及復原作業。

(二) 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之郵件開啟及附件點閱人數≦2人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  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之核定程序

由本機關資訊業務主責人員簽陳資通安全長核定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    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之宣導

(一) 本機關之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應每年透過教育訓練、內部會議、張貼公告等方式,向機關內所有人員進行宣導,並檢視執行成效。

(二) 本機關應每年向利害關係人(例如駐點IT服務供應商、與機關連線作業有關單位)進行資安政策及目標宣導,並檢視執行成效。

五、           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定期檢討程序

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應定期於內部會議檢討其適切性。

 

  • 市府分類: 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2-10-24
  • 發布日期: 2014-05-14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石岡區衛生所
  • 點閱次數: 13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