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政府115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自3月23日起受理報名,
報名簡章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下載,
洽詢電話:04-22289111轉356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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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身分學生:115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7日。 |
| 2、 |
特定身分學生:115年3月23日至115年4月2日。 |
| 1、 |
基本條件:需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,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或四技(一年級以上學生)、二技或二專(一年級學生)、五專(四年級學生),不包含尚未入學、應屆畢業生、空中大學學生、空中進修學院學生、夜校生、進修部學生、延畢生及研究生學生。 |
| 2、 |
特定身分條件: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,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: |
| (1) |
本人為身心障礙者、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。 |
| (2) |
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。 |
| (4) |
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,目前尚在失業中。 |
| (5) |
家庭暴力被害人之子女或更生受保護人之子女或長期失業者之子女。 |
| 3、 |
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,每名工讀生進用以一次為限,114年(含)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。 |
| (三) |
報名簡章及詳細內容將於115年3月16日前公告於本府勞工局官網(首頁/勞工服務/就、創業與訓練/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)。 |